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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试用期流行一个月 新员工为新趋势叫好

来源:从化人才网 时间:2010/7/11 浏览量:558

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等为劳动者撑腰的法律,在今年初相继实施。记者在劳动力市场看到,一些有利于招聘者的新趋势也随之出现。 
  试用期流行一个月

  昨日在江汉油田广华文体广场的全省就业援助月启动现场,六成以上的招聘单位都在简章上注明“试用期一个月”。以往在劳动力市场上,大多数单位都采用三个月试用期。

  潜江一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招聘负责人王先生称,按新规定,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。其实,一个月时间考核员工足够了。

  现场找工作的褚先生称,以前有些单位动辄三个月,甚至半年以上的试用期,其间工资待遇又比较低,“试用期一个月”的趋势对劳动者来说是件好事。

  明码标价成趋势

  “钳工800元,水电工750-1300元。”在武汉市江岸区就业援助月的招聘会现场,20余家单位提供的500个岗位全部“明码标价”,部分单位还将享受几天的年假写在招聘简章上。

  江岸区劳动局负责人称,根据今年起正式实施的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,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劳动报酬、福利待遇等内容。他们已经要求进场招聘单位信息中不再使用“月薪面议”等字样。

  求职者普遍表示,招聘岗位将薪水等情况详细列出,可以让应聘者“心里有数”。如果觉得低于自己的心理价位,就不用再去浪费时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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